德龙激光:德龙激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补选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现场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15日[20]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主要股东与中小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32] 独立董事解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36] - 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