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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嘉必优嘉必优(SH:688089)2024-04-26 09:1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8] - 每季度至少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15] 审计相关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6] - 内部审计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审计委员会据内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并报告[1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2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