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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食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佳禾食品佳禾食品(SH:605300)2024-04-18 12:24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佳禾食品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 立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