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必得科技必得科技(SH:605298)2024-04-28 07:34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刚、张洪光、麻一萱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标准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会计专业要求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注会职称及5年以上全职经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