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委员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工作流程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高管前两月提建议和材料[12]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临时会议按需召开[14]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3天通知[1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15]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17] - 有利害关系委员一般应回避表决[17] - 会议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17]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5] - 工作细则含本数规定及解释权归属[20] - 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实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