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4] - 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修订后全文同日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5]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1] 股东表决权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 独立董事任职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 - 提名委员会审查候选人资格,公司在股东大会前披露并报送材料至证券交易所[5]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5] 独立董事撤换 - 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7] 独立董事辞职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若导致比例不足,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6] 提前解除职务 - 公司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也应披露[8] 履职规定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未辞董事会解除职务[8]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9]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或二分之一以上同意[9][10] 意见发表 - 公司借款或资金往来超300万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独立董事发表意见[10] 会议延期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事项[11]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1] 报告报送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2]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 - 一般年度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2] - 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3] - 未提现金分红预案应说明原因及留存收益用途[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特定条件[13] - 调整方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后,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