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三人行三人行(SH:605168)2023-12-12 10:0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全体委员同意可通讯表决[22] 职责与流程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先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建议[12]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务报告[8]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8]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