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份回购 - 截至2022年8月19日首次回购A股股份7,000,080股[6] - 截至2023年2月15日第二次回购A股股份6,710,000股[7] - 截至2023年12月1日第三次回购股份4,075,600股[8] - 截至2024年7月1日第四次回购股份3,489,700股[9] - 截至2024年8月30日回购专户未使用股份余额14,275,380股[9] 员工持股 - 截至2022年9月27日7,000,000股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剩80股未用[7] 分红方案 - 2024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当期净利润40%[10] - 2024年半年度每股派现金红利0.40元(含税)[10] - 截至2024年8月30日总股本638,768,633股,实际参与分配624,493,253股[10][12] - 拟派现金红利249,797,301.20元(含税),占净利润22.59%[10][11] 除权除息 - 实际分派除权(息)参考价26.07元/股[12]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3911元/股,除权(息)参考价26.0789元/股[12]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0.0341%[14]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在1%以下[14] 合规情况 - 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15] - 差异化分红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