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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SH:605077)2023-12-20 11:01

二○二三年十二月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 1 页 共 4 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