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相关 - 2022年8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9] - 2024年10月9日通过解除限售议案,为7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9] - 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9月15日,完成登记日为2022年10月11日[10] - 至2024年10月1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届满[10] - 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 - 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12]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目标值25亿元,触发值23亿元[12] - 2023年度营业收入24.22亿元,公司层面系数80%[12] 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合计解除限售690,24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0.15%[9] - 首次授予部分实际授予人数88人[13] - 78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17] - 可解除限售股票占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4%[17] 部分人员情况 - 殷丽获授250,000股,本次可解除限售60,000股,比例24%[18] - 李增光获授150,000股,本次可解除限售36,000股,比例24%[18] - 章培嘉获授150,000股,本次可解除限售36,000股,比例24%[18] - 卢文军获授120,000股,本次可解除限售28,800股,比例24%[18] - 于春雷获授20,000股,本次可解除限售4,800股,比例24%[18] - 其他核心人员(73人)获授2,186,000股,本次可解除限售524,640股,比例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