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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集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国泰集团国泰集团(SH:603977)2023-12-11 11:4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五日通知,主任委员主持,可委托他人[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可列席,必要时邀请他人[1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4]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0] 保密规定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