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与决策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1] 重大资产与担保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 委员会相关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3名或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7] 资料与项目 - 公司董事会应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8]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8]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派发事项[9]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9] - 公司不同阶段和情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0][12] - 公司年度盈利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说明原因等[14][18] - 公司通过多种途径接受公众对利润分配事项的监督[1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19][2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7][20] -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应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17][20] 其他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需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0]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22] - 部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2]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
天永智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