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持续督导期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法定持续督导期为2018年9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现处延续期[2] - 公开发行可转债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7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 督导职责 - 违法违规需公告应先报上交所审核[4] - 发现违法违规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4] - 未事前审阅信息披露文件5个交易日内完成审阅[5] - 涉嫌违规督促说明改正并报上交所[15] - 特定情形15日内或按要求进行专项现场检查[17] 督导工作 - 华泰联合制定持续督导计划[3] - 已签保荐协议并报上交所备案[3] - 核查内控制度符合法规且有效执行[8] -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关注多方面情况[7] - 核查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无问题[7] - 核查公司无应报告事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