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21]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3] 会议审议与表决规则 - 采用自由发言形式,主持人决定讨论时间[14] - 集中审议、依次表决[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通讯决议签字[15]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17] - 决议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40][43] 委员相关规则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10] - 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0]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参与的表决结果[20] 委员权利与义务 - 有权进行内部审计、查阅资料、询问高管[23] - 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3] 议事规则说明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25] 决议通报 - 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