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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志电器: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鸣志电器鸣志电器(SH:603728)2023-10-27 09:09

规则修订 - 公司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2] - 《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修订为非实质性修订[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3名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3] - 多种情况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3]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应解除职务[4]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4]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5] - 担保或财务资助事项决议有额外要求[5] 其他规定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情况[6] - 独立董事关注决议执行,违规可报告[6]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大会批准施行[6] - 本次修改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修订规则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