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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博迈科博迈科(SH:603727)2023-10-27 10:34

公司章程修订 - 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3] - 修订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手续[14] 资产交易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经累计计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股东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特定股东表决单独计票[4] 董事选举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等情况,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采用累积投票制[5] - 董事候选人若有特定违规情况不得被提名[5][6] 关联交易 - 重大关联交易指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8]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8][9] - 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名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12] - 每年需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进行评估并披露[7] - 履职遇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10] 董事会 - 董事会行使职权超授权范围应提交审议[12] - 董事会设置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要求[12]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