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东方环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按《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会计政策[3][4] - 变更后单项交易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处理[8] 影响及审议情况 - 变更对财务及业绩无重大影响[3][9] -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3][8]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按《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会计政策[3][4] - 变更后单项交易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处理[8] 影响及审议情况 - 变更对财务及业绩无重大影响[3][9] -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