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方环宇:东方环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东方环宇东方环宇(SH:603706)2023-12-12 09:41

薪酬委员会组成 - 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人员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8] 会议相关规定 - 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6] - 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通知[16]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所作决议经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2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4] 职责与方案审批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11]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11]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并报股东大会批准[12] 表决与记录 - 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27] - 通讯决议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28] - 会议记录人员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30] - 记录包含多项内容[38] - 与会委员需签字确认[33] 保密与档案保存 - 出席和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3]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34] - 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35] 规则说明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7]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