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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火炬电子子公司管理制度
火炬电子火炬电子(SH:603678)2024-04-26 09:31

子公司持股与管理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2] 子公司备案与报告 - 子公司注册成立或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6]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须事先报告公司[8] - 子公司生产经营异常应及时上报[13] - 子公司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结束后二日内提交会议决议[33] 子公司财务与预算 - 除拟分拆上市子公司外,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10] - 子公司应及时编制年度工作总结及各类预算[13] - 子公司分配当年可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20%[17] - 子公司处理超10万元资产损失报财务中心审核[21] 子公司投资与理财 - 除拟分拆上市子公司外,子公司对外投资和金融性投资需公司审批[14] - 除拟分拆上市子公司外,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须公司审批[15] 子公司融资与资金 - 子公司实施对外融资应论证并履行审批程序[15] - 子公司严格控制与关联方资金等往来[14] 子公司报表与总结 - 子公司财务部门每月结束后二十日报上月财务报表[23] - 子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二十日内提交财务资料[33] - 子公司半年度、年度结束二十个工作日提交经营总结[33] 子公司印章管理 - 子公司印章由行政中心统一管理,用印需审批[31] 子公司审计与检查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必要时聘外部审计[36] - 除拟分拆上市子公司外,子公司审计机构由公司指定[36] - 审计部负责子公司内部审计,子公司需配合[36] - 公司对子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检查制度[3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与此前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