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生物:安图生物子公司管理制度
安图生物安图生物(SH:603658)2024-10-11 09:37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控股51%以上(不含51%)或持有其股权在51%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2] 子公司管理 - 公司通过委派人员和日常监管对子公司进行管理,涉及人事、经营决策等多方面[3] - 子公司人事行政和财务制度应经公司归口部门审核,业务制度应经公司派驻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下发[6] - 子公司招聘员工需先向公司人力规划部申请并按要求聘任与备案[8] 财务管理 - 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政策,日常会计核算等遵循公司规定[12]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13]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或互相担保[15] - 原则上子公司不得进行委托理财等衍生产品及其他实体项目投资,特殊情形需经审批[15] 交易事项 - 子公司发生特定交易事项需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事前向公司报告并经审议披露后实施[16] 信息管理 - 子公司应按公司要求履行信息报送和保密义务,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8]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0] - 审计部负责执行对子公司审计,内容包括法规执行、制度执行等情况[21]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应做好准备,相关人员需全力配合[21] - 审计结束后公司审计部门可出具报告并提整改意见,子公司须执行[22] 薪酬与奖惩 - 子公司应结合公司薪酬方案制订制度,经审议备案后实施[23] - 公司对有突出贡献的子公司和个人予以奖励[23] - 子公司董监高履职不当,公司有权要求处罚并追责[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修订[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