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绝味食品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 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 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独立意见: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部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