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人员(不包括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 的。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