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蛋生物: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凌华)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行职责必需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人员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有不良记录[3]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5] - 在基蛋生物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 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职称[5] - 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