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2]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部分股东及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0] - 近36个月内受相关处罚不得任职[12] - 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要求,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7]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 在专门委员会履职,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3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应保存至少十年[3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开会提议应被采纳[36] - 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38] - 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3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39]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0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