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变动 - 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12万股[1] - 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3,211.68万元变更为23,184.56万元[1] - 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3,211.68万股变更为23,184.56万股[1] 融资与资产交易 -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失效[3]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担保与资产交易决议 -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 提案通过条件 - 分拆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且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 专门委员会 - 专门委员会委员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6] 总经理职权 -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主持生产经营等多项职权[6]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盈利等多因素,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6]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现金分红方案由普通决议程序审议,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由特别决议程序审议[7]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8] - 当公司不满足特定利润分配条件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如可分配利润为正、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等[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5%[8] -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需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8] -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8]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是利润分配条件之一[8] -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利润分配条件之一[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9]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或超3000万元属重大资金支出[9]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属重大资金支出[9] 章程相关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 - 当年盈利未作现金分配预案或分配比例低于规定,应披露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用途[1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0] -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10]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