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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股份: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兴通股份兴通股份(SH:603209)2023-12-28 11:31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 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2、本问询函回复中,如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尾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 所致。 3、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含义如下: | 黑体(不加粗)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加粗、不加粗)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7-1-1 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85 号)(以下 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股份""发 行人""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 原则,就落实函所提问题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