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并主持提议的董事会会议[10] 通知送达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送达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17]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有额外要求[19]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决议[20]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3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2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29] - 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按国家规定调整[30]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