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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轮渡: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渤海轮渡渤海轮渡(SH:603167)2024-04-09 13:0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产生机制 - 委员及工作人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4]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主任委员或1/2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最迟于决议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16]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