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科: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8人[4]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354,868,306股,占比86.5826%[4] - 公司在任董事、监事全部出席,董秘出席,高管列席[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A股同意票354,867,106,比例99.9997%[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A股同意票354,867,506,比例99.9998%[9] - 5%以下股东对提名议案同意票28,806,000,比例99.9958%[9] 其他情况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通过全部议案[9] - 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 见证律所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陈杰、孔德洲[11] - 股东大会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