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达医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润达医疗润达医疗(SH:603108)2024-04-26 14:19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2] - 《公司章程》修订时间从2023年3月改为2024年4月[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10] 股东权益与规定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剩余股票持有5%以上股份卖出不受6个月限制[2]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股票买卖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诉讼[2][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6] 股东大会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3]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董事与监事提名 - 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 -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4] - 监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 - 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需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相关资料[4] 董事与独立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5] - 董事会应自知悉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事实起60日内完成补选[6]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6]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6] - 1/3以上董事联名、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 委员会设置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7]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7] 利润分配 - 公司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红预案,管理层要向董事会提交详细情况说明[9]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要研究时机、条件、最低比例等事宜[8]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听取意见[8]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9] -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及股东大会批准方案[9]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议案由监事会发表意见[9] 中小股东权益保障 -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