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0月)
江化微江化微(SH:603078)2023-10-27 09:44

募集资金存储与协议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超募资金也存于专户[8]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等[8]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12] 项目可行性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3]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投项目,6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14] 资金使用审批 - 使用募集资金按制度申请审批,超授权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11] 资金使用记录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7] 资金用途变更 - 非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用途[5] 闲置资金投资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7] - 12个月内累计用超募资金补流等不超总额30%[19] 投资限制承诺 - 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等[19] 项目延期说明 - 项目延期超6个月,总经理向董事会说明原因及影响[21] 项目差异报告 - 项目实施部门对差异大情况书面解释报告[24] 用途变更程序 - 4种情形视为用途变更,经董事会审议公告并股东大会审议[26] 实施主体与地点变更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地点,董事会审议公告[26] 变更项目公告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原项目等情况[27] 转让或置换公告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公告转让原因等[27]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部分可免程序[28]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参照变更程序披露[29] - 募投项目完成后用节余资金,董事会等审议,超10%经股东大会审议[29] - 节余低于500万或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可免程序[29] 项目延期披露 - 募投项目拟延期,披露原因并履行决策程序[29] 资金检查与审计 - 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30] - 年度审计时,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30] 聘请审计规定 - 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注册会计师,公司承担费用[30] 现场调查 - 保荐人或独财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一次[31] 违规担责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致损失,相关责任人担责[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