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物产环能物产环能(SH:603071)2023-12-14 10:1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5]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召开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1] 记录与费用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1]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7] 议事规则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18] - 与国家法律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18]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公司关注内容 - 关注年度经营计划、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