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7月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6] - 7月6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5] - 7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7] - 7月25日确定授予日为当日[8] 激励计划数据 - 以5.27元/股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4330000股限制性股票[8] - 暂缓授予陈东洋250000股、高玲260000股[9] - 首次授予人数由32人调为30人,数量由4840000股调为4330000股[9] - 预留216042股不变,拟授予总数仍为5056042股[9] 授予条件 - 公司和激励对象需满足一定条件才授予限制性股票[1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授予条件已满足[16] 后续事项 - 尚需办理授予登记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