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月6日公告[3]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五项议案,内容7月6日公告[4] 出席情况 - 现场4名股东代表5名股东,有表决权股份586,064,691股,占比65.8154%[5] - 网络投票32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5,262股,占比0.1140%[6] 议案表决情况 - 议案1所有股东同意率99.9323%,中小投资者66.5374%[9] - 议案4所有股东同意率99.9993%,中小投资者66.4194%[11] - 议案5所有股东同意率99.9978%,中小投资者99.6998%[12] 会议结果 - 全部议案经有效投票表决通过[8] -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人员资格均合规[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