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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传媒:皖新传媒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SH:601801)2024-04-17 11:26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议案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选聘规则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需说明情况[11]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8年,最长不超10年[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3] 改聘规定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定期报告审计期间不得改聘,除非规定情形[17]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1] 履职监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对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21][20] 特殊情况处理 - 事务所主动终止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17] - 关注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及审计项目调查情况[23] - 关注审计费用变动及选聘成交价情况[23] - 未按要求轮换人员需关注[23] - 审核改聘议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7]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并通知事务所[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