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会计等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且期限未届满不得被提名为董事[8] - 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0] - 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0]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 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公司候选人[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6]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6]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9]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2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5]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3] 意见与报告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多方面内容并及时报告披露[32] - 相关会议记录应载明独立董事意见并签字确认[33]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4][3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5]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7]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8]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3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8]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9]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4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45]
华峰铝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