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君正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SH:601216)2023-12-12 08:4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4] - 有特定违规记录人士不得担任[4][5] 解聘与代行职责 - 出现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7] 职责与权益 - 负责信息披露,协调相关工作[9] - 履职受妨碍可向上交所报告[12] 其他规定 - 与公司签保密协议,持续履行义务[12] - 不能履职时代表代行,秘书责任不免[1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等,审议通过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