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君正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管理办法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2] 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6] 档案管理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8]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9] - 公司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联系方式,变更后及时公告[10]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2] 股东权益保障 - 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2] 说明会安排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说明会[15]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6]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调研管理 - 调研机构及个人到公司调研需办理预约手续[19]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时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 公司应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22]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2] 互动平台管理 - 公司应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并及时回复投资者[26] - 公司应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28] -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