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工作流程 - 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可在公司内外搜寻人选[11]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1] 生效条件 - 工作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