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国芳集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信息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9] - 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18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10]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2日[11]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5人,持股504,987,000股,占比75.8239%[11][12]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2人,持股100,600股,占比0.0150%[13]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同意504,987,000股,占比99.9800%;反对100,600股,占比0.0200%[15]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同意504,987,000股,占比99.9800%;反对100,600股,占比0.0200%[16] -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同意2,100,500股,占比99.9952%;反对100股,占比0.0048%[18] 会议合规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19] - 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