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华钰矿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华钰矿业华钰矿业(SH:601020)2024-04-26 14:23

股份与资本 - 2023年“华钰转债”累计转股37,181股[1] - 2022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24,933,444股[2] - 公司股份总数由562,325,065股增至787,295,690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562,325,065元增至787,295,690元[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股价跌幅等为触发条件[4] 交易与财务资助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6] - 财务资助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6]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股东大会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7]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大会补充通知[7] 投票与登记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8]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审议交易需满足相关资产条件[11][12] - 董事会可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或处置公司重大资产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董事会能决定一年内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委托理财事项[14][15] - 董事会可决定一年内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资产抵押事项[14][15] - 董事会决定一年内公司最近一期未同时满足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14][1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案交董事会审议[16] - 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3名董事组成,部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2人并担任召集人[17]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高管与财报 - 公司设总经理等职务,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等[19]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20]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1,24,28,2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21,22,25] - 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23,27]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4,28]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项[28] - 董事会每三年制定或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27,2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29] 其他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1] - 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1] - 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31]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告和其他需披露信息的媒体[30] - 公司控制权变更各方应保持公司过渡期间稳定经营,出现重大问题需报告[3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30] - 对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或变更需说明条件及程序合规透明情况[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