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ESG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和1名外部董事[4]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1] - 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豁免[11]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或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3]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范围 - 审议公司中长期ESG发展战略和目标[7] - 识别评估ESG风险并提出应对措施[7] - 监督检查ESG事项相关政策等[7] - 评估重大投融资ESG风险并提意见[7] - 审批ESG报告并提意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