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27日)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命[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研究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人选、审查候选人等[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主席主持[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会议记录保存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至少十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