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新增首席合规官[1] - 明确经营范围不得从事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经营活动[1] 股份收购与股东大会 - 公司因特定情况收购本公司股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 - 临时股东大会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提议召开[2]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还应披露延期后日期[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2]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采用累积投票制[2] -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 董事与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4] - 特定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5]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5]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撤换[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5] - 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6] - 独立董事辞职致相关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 董事不具备资格或独立董事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应立即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其职务[6] - 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6] 关联交易与委员会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7]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与社会责任、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7] -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7] - 董事会决定重大问题事先听取党委意见[7] - 部分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才可提交董事会审议[7] 董事会会议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8]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提议可触发临时董事会会议召集[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8] - 董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包含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8] -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含会议时间、召开方式及紧急说明[8] 其他事项 - 董事60日内完成监事补选以确保监事会构成合规[9]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9]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需研究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9]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与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9]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提现金分配预案需说明原因并披露,独立董事发表意见[9] - 公司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诉求并答复问题,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便中小股东表决[1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履行程序后可延长期限但不超10年[10] - 公司聘用、解聘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再由股东大会决定[10]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由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1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或事务所辞聘时可陈述意见[10] -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授权相关机构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11]
海油发展: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