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重大资产与融资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定不超3亿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2] 公积金与分红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3]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分红方案后两月内完成派发[3] 分红政策 - 盈利未提现金分配预案需专项说明并经审议披露[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征求意见并经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通过[5]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情况[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