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雪天盐业雪天盐业(SH:600929)2024-09-23 08:49

业绩总结 -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2.72亿元,2022年为64.41亿元,复合增长率为41.53%[20] - 2022年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13%,超过同行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 -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9.47%,超过业绩考核目标98%[20] 股权激励 - 2021 - 2024年多次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14][15][16]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18]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数为73人[21] -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3.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9%[22] - 因多种原因公司拟回购注销20名激励对象81.225万股限制性股票[23][24][25][26]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5元/股调整为1.95元/股,预留授予的由3.12元/股调整为2.92元/股[27] 股份变动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前421,014,502股,变动 - 812,250股,后为420,202,252股[27]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前后均为1,238,159,398股[27] - 公司总股本变动前1,659,173,900股,变动 - 812,250股,后为1,658,361,650股[27] 后续事项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6月28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2][28] - 公司需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公司需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等手续[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