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投电力: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投电力国投电力(SH:600886)2024-05-29 10:28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担保除外)[4]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担保除外)[4] 固定资产处置 - 董事会处置固定资产,预期价值与前4个月已处置固定资产价值总和超股东大会最近审议资产负债表显示固定资产价值33%时,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处置[6]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2] 会议通知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14] - 情况紧急时可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临时会议通知[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3]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2] 会议记录与存档 - 董事会应做会议记录,出席董事、董事会秘书、记录人需签名,会议记录应存档[23]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6]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可委托证券部代为保管[26] 决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5] - 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异议意见[2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6]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26] - 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若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2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4] 规则修订与生效 - 董事会应在特定情形下及时修订本规则并报股东大会批准[28] - 本规则及其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