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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投电力国投电力(SH:600886)2024-03-11 10:12

ESG委员会组成 - 由至少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开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14] - 半数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提前七日通知[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负责审议ESG披露文件、研究战略规划等[7]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