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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内蒙华电内蒙华电(SH:600863)2023-12-22 10: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4年1月19日获批首次发行5000万人民币普通股,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65.26887811亿元[7]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6526887811股[14] 股权结构 - 内蒙古电力总公司持股22932万股,占总股本的55.66%[13] - 华能发电公司持股7568万股,占总股本的18.37%[13] - 华能内蒙古发电公司持股200万股,占总股本的0.48%[13] - 国家持股5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3.35%[13] - 发起人法人持股30700万股,占总股本的74.51%[13] - 流通股5000万股,其中内部职工股500万股[14] 股份管理 - 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等规定[20]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1]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76]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权限为公司上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1%以上和5%以下[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5] 经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9] -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0] - 经理对重大交易事项权限为公司上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1%以下[90]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为1人[9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可分配平均利润的40%[106]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和解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1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相关规定[119][12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