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特定违法违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3]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1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提[17]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应解除职务[22] - 公司每年至少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3] - 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4]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8]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3日提供资料[31]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10年[31] - 本制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原制度废止[36]